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来源:广东省人社厅网站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决策部署,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及广大有志青年选择广东、建设广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集中开展202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省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0098名。应聘人员可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s://www.gdzz.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其中,2025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以及在境内就读的2025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报考地或单位的相关人才优惠政策。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9日9:00至16日16:00,应聘人员请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https://ggfw.hrss.gd.gov.cn/sydwbk,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报名事宜详见系统中的《系统报名指南》。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六、考试

  本次集中招聘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方式进行,不统一编排准考证,应聘人员无需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报名时间截止后,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开展资格复审等后续工作。

  (一)资格复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应聘人员确定为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直接业务考核前,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对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直接业务考核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二)直接业务考核组织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成立同行专家考核组对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进行直接业务考核。

  具体测评方式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确定,可以单独选用或综合使用通讯评审、会议评审以及纸笔考试、结构化面试、试讲和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进行。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将以适当方式通知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参加考核,并在相关门户网站公布考核时间、地点、测评方式、成绩计算、合格分数线等有关事宜。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即直接业务考核成绩。

  七、体检与考察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将在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相关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2),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除部分设置服务期的招聘岗位外,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市的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服务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间交流。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岗位所属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咨询(附件3)。电话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六)本次招聘未招满的岗位,后续将滚动招聘。

  (七)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相关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附件:1. 公开招聘岗位表       

                 2. 报考指南   

                 3. 咨询电话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4月30日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考区

咨询电话

广州

020-83309553

深圳

0755-88123342、0755-88123051

珠海

0756-2128773、0756-2128303

汕头

0754-88179804

佛山

0757-83129360、0757-83129261

韶关

0751-8728392、0751-8728393

河源

0762-3238322、0762-3238311

梅州

0753-2128403

惠州

0752-2890757、0752-2872713

汕尾

0660-3383663、0660-3393252

东莞

0769-22305698、0769-22836682

中山

0760-88321617、0760-88328005

江门

0750-3873783、0750-3873786

阳江

0662-3166700、0662-2231016

湛江

0759-3119558、0759-3119306

茂名

0668-2976950、0668-3916636

肇庆

0758-2786923、0758-2209780

清远

0763-3382512

潮州

0768-2129235

揭阳

0663-8220380、0663-8233640

云浮

0766-8839360、0766-8818280

省直

020-83134860、020-83137844





附件2


报考指南


一、关于报名

1.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填写报名信息应注意哪些事项?

应聘人员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完全责任。其中,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避免影响招聘单位审查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不得漏填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2.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可否更改报考岗位?

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更改。

3.应聘人员是否需要缴费?

    不需要。

二、关于招聘对象

4.哪些人员可以报考考生类别条件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2023年1月1日至报名首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

(4)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5)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于2025年1月1日至报名首日培训合格,且选择报考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人员。

5.“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包括哪些?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我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2)“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4)“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基层服务项目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6.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三、关于学历、学位

7.怎样理解招聘岗位中的“学历”、“学位”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招聘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应聘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8.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可以报考哪些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除考生类别条件为“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岗位。

9.应聘人员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招聘岗位考生类别条件为“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不得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招聘岗位考生类别条件为“不限”的,应聘人员可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硕士、博士研究生若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不属于最高学历学位年龄条件放宽的情形。

10.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其他要求?

2025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及2025届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得聘用。

11.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应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查。

四、关于专业

12.应聘人员应如何判断本人所学专业?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13.应聘人员应如何选择专业报考?

  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若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有专业代码),同时也为旧专业名称的,例如,“水利工程硕士(专业硕士)(A084402)”,同时也为“水文学及水资源(A081501)”至“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A081505)”等5个专业的旧专业,可以按照“水利工程硕士(专业硕士)(A084402)”专业报考,也可以按照旧专业以相近专业报考。

14.应聘人员以相近专业报考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留学回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的,招聘单位应当结合其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资格审查,不得以学科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为由不予通过审查。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15.应聘人员专业中有培养方向的如何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五、关于港澳居民报考

16.哪些港澳居民可以报考?

港澳居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报考:

(1)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

(2)具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第五条所列条件。

17.港澳居民可以报考哪些岗位?

符合规定的港澳居民可报考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及省直驻上述各地事业单位岗位。

18.港澳居民如何注册?

港澳居民登录招聘系统后,在证件类型中选择“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并填写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注册。

19.港澳居民在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哪些材料?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六、关于年龄和工作经历

20.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

本次集中招聘年龄条件中,部分岗位年龄条件存在收紧或放宽的情形,具体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设置为准。

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集中招聘报名首日。18-35周岁,即为1989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8日出生的;放宽到40周岁,即为1984年5月9日以后出生的;放宽到45周岁,即为1979年5月9日以后出生的。以此类推。

21.如何理解“具有2年(或3年、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或3年、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与招聘岗位工作职责“从事……工作”相关的工作经历满2年(或3年、5年)以上,方可报考。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集中招聘报名首日。在校期间参与社会实践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工作经历时间。

22.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23.在企业工作,只能提供企业证明的,能否通过工作经历资格审查?

只有企业出具的证明,不能通过工作经历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还需要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以证明企业工作经历。如在规定时间不能提供佐证材料,或所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七、关于资格审查

24.资格审查的时间节点包括哪些?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5.2025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哪些材料?

2025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未按公告规定时限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聘用。

八、关于体检

26.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等怎么确定?

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27.哪些情况可复检,复检程序是什么?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指定。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关于考察

28.考察时需要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吗?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考察是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29.如何理解“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本指南仅适用于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


附件:公开招聘岗位表

https://docs.qq.com/sheet/DZkhWQUh5Um9OQWV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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